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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文投集团加入国家级数字文创规范治理生态矩阵接入国家级版权交易保护联盟链
来源: 黄山文投集团    时间: 2022-06-20  浏览次数:165  

6月17日,新华移动互联网通过线上会议模式举办“国家级数字文创规范治理生态矩阵成立大会”,黄山文投集团被邀请以地方文化国企代表加入国家级数字文创规范治理生态矩阵,相关数字文创板块布局纳入矩阵数字文化产权登记流转体系并接入“国家级版权交易保护联盟链”。


国家级数字文创规范治理生态矩阵是由新华网与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联合行业领导机构发起构建,旨在推动和强化行业规范治理,引导数字文创、数字版权、数字艺术、虚拟世界与现实交互产业等相关领域合理有序发展。其发起推动的国家级版权交易保护联盟链将为优秀数字文创提供不可篡改、分布式、高可信的版权权属确认、版权数字化开发、信息发布、数字版权持有、版权价值管理、版权维权、认证评价、授权托管、流转鉴证等面向数字经济的版权产业综合服务基础设施。

本次会议上,作为业内航标的国家级数字文创规范治理生态矩阵发展伙伴重磅发布《数字文创规范治理生态矩阵公约》(以下简称《数字文创公约》)。《数字文创公约》在数字文创和数字知识产权保护开发、规范治理、预警防控等方面提出“数字文创规范治理十一条”权威建议,主要包括:禁止开展NFT(非同质化代币)业务,对数字藏品、元宇宙等活动进行风险监测与预警,对数字文创业务存在的潜在风险和隐患开展约束规范,倡导数字文创产品应当注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服务数字经济高质量场景应用和赋能实体经济。


产业的健康发展与规范治理是一体两面不可分割的,规范治理将护航产业走向长期繁荣,在数字革新确定性大趋势中,潜藏着各种复杂的不确定性创新风险。当下亟待构建健康、规范、绿色、安全的标准共识机制,推动和强化行业规范治理,引导行业合理有序发展。

“数字文创业务规范公约11”重点提出5不得:不得以数字文创名义违规变相开展NFT(非同质化代币)等风险业务;不得虚构数字文创产品底层标的,不得采用误导性方式展示产品内容,编造用户评价,虚构销售、转让、运营数据;不得为数字文创产品提供集中交易(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持续挂牌交易、份额拆分交易、标准化合约交易等服务;不得渲染上涨预期、人为营造抢购假象、引诱进场囤积买卖,不得采用操纵价格、恶意炒作、设置门槛等违规手段;不得以虚拟货币作为数字文创业务的计价和结算工具等。

黄山文投集团作为黄山市最具代表性的地方文化国有企业,在产业园区运营、数字经济及文旅产业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黄山市也是全国著名的旅游与传统文化城市,文化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拥有众多旅游品牌,具有十分广阔的数字文化产权开发应用场景。黄山文投集团的优秀数字文创产品可在国家级版权交易保护联盟链上存证并在获得相关“数字登记证明”后,进入国家级版权交易保护联盟链超级节点平台进行交易流通。

此次黄山文投集团加入“国家级版权交易保护联盟链”并将数字文创纳入国家级数字文创规范治理生态矩阵数字文化产权登记流转体系,不仅是对黄山文投集团的认可,也是对徽州文化的认可,更将有助于文投集团规范数字文创行业和推动产业创新,为数字文创的产业发展赋能。

下一步,黄山文投集团将依托国家级数字文创规范治理生态矩阵,共建行业规范标准,擘画行业合规发展蓝图,联合推进知识产权数字服务与治理体系建设,推动数字知识产权和数字文化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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